专委会工作
民进淮安市委工作委员会条例
2012-03-20

一、民进淮安市委所设工作委员会为:议政调研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文化工作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二、民进淮安市委所属各工作委员会是在民进淮安市委领导下,由民进组织中的部分专家、学者、各方代表人士组成的工作机构。 

三、民进淮安市委各工作委员会任务是:以其主要界别或主要联系的方面为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调研工作和有关交流活动。每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大会发言或集体提案,由民进淮安市委委员会议研究批准后,提交淮安市政协会议。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议政调研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组织本委委员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关注社会热点,反映社情民意;协助每年我会调研报告、市政协全会大会发言材料、集体提案等文件的起草工作;经常与会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保持联系,搞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完成市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组织本委委员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关注教育教学热点,发挥本委优势,开展教育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或集体提案。组织会员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开展智力支边、送教下乡活动;开展与教育局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科教成果,推进素质教育,为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贡献;完成市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文化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定期组织会员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如书画、摄影展览、艺术交流、艺术讲座、艺术论坛等;开展文化下基层、社区、乡村等活动,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强同文化部门、单位联系,开展交流活动;履行参政党职能,开展文化艺术研讨和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或集体提案,为全市大文化建设献计出力;完成市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组织本委委员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本委优势,组织会员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本委成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或集体提案;献计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为市委会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可能的物质基础;完成市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组织委员学习、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委员围绕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或集体提案,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同司法部门联系,开展交流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完成市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社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组织本委委员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组织女会员献计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围绕社会民生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或集体提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倾听女会员的心声,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开展“三八”节活动和“六一”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女会员的健身运动;开展一些义诊、义工等社会服务活动;完成市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组织本委委员开展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关注夕阳工程,开展调研活动,反映社情民意,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重阳节联谊活动的筹划和实施;举办退休会员保健知识讲座,介绍长寿、健康秘诀;力所能及地开展其它适合退休会员的活动。

四、民进淮安市委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市委委员会议研究聘任。 

五、民进淮安市委各工作委员会任期与民进淮安市委任期相同。在任期内,民进淮安市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作适当调整。 

六、本条例解释权属民进淮安市委委员会议。 

七、本条例经民进淮安市委委员会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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