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应让“裙带关系”销声匿迹
2013-08-05

    裙带是指妇女的裙子和衣带。裙带关系是比喻被利用来相互勾结攀援的血缘、姻亲关系。近些年来,有些干部以权谋私,任人惟亲,违反有关规定,为自己的子女、亲属、同乡、故友安排好工作。或挤进好单位;有的根本不符合德才标准,也被安插在领导岗位上,形成了纵横交错、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网。这种现象是当前组织人事方面不正之风的一种突出表现,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缩影,与党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

    厚厚的中国历史尽是官场中裙带关系:人心隔肚皮, 裙带为上策。一条长江流淌了几千年,一条黄河流淌了几千年,也许有人能说得清,可中国古代的裙带关系祸害了中国几千年可能没有人去研究。因为在许多人的思想观念里,朝里有人好做官就是一条铁定的定律。然而,就是这条定律害苦了中国人,虽然它也成就了一部分中国人,可中国人在近代史上挨打受辱其中就有它惹的祸。

    而从古至今,裙带关系却不常以其本意出现,裙带关系常被用于那些给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图私利的官员纵容腐败行为。诸如官二代、权贵中的富家子弟等等都是裙带关系下的产物,它的涉及范围之广、产生影响之恶劣是触目惊心的。是什么让这种裙带关系滋生得如此迅速和强大呢?是有人钻了规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不完善的漏洞造成的。不能否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官场还是商海、无论是富人阶级还是穷人阶级之间都存在裙带关系,只不过裙带关系的影响不同。我们国家当前的官场裙带关系也十分严重,官官相护、公权私用、随意给官等等,不同程度的腐败层出不穷,在社会上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所以如何遏制官场中的裙带关系的滥用就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我们国家在用人选人上不断加大力度,选取的干部要有良好的品德,要有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博大情怀,这是为官的思想基础;要有较高的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这是为国为民的能力条件;要在工作中有良好的从业经验,这是工作实践才能的总结,是服务好人民的现实条件;要在各类学习和工作中成绩优异,这是干部在复杂环境中竞争能力强的最好证明,是领导干部适应现代社会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把好用人关是杜绝官场裙带关系的基本要素。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上下级关系、师徒关系、亲戚关系和利益共享等裙带关系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某些干部被温暖的人情俘虏而忘却冷冰冰的规章制度,选人用人、运用权力时“裙带关系”趁虚直入。到底要如何杜绝官场中的“裙带关系”呢?首先作为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将新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多样化、经常化、严格化,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而自觉抑制各种非分欲望,抗拒各种非法诱惑,绝不任人唯亲。要坚决执行选人用人的规章制度,严禁变通处理,自觉抵制各类歪风邪气,真正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贯穿在选人用人的全过程,防止“暗箱操作”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糖衣炮弹,防止买官卖官的行为出现。在运用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力时,要时刻谨记权力来之于民,要确保用之于民,权力不是自己手中随意摆弄,并可以肆意为亲属、为朋友或为利益服务的。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在思想和行动上予以更多、更健全、更完善的约束和监督,才能尽可能地减少因裙带关系所引发的腐败案件的发生。并且还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纯洁国家干部的灵魂,使其将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下,才能确保从源头预防腐败。

    搞裙带关系的人目的是为了“近亲繁殖,一荣俱荣”。他们置党纪政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手中的权利,为解决和安排好子女、亲属、故友的入党、提干、评定职称、升学、出国、调动工作、调整工资等问题,批条子、托人情,走后门,煞费苦心,有的甚至百般护短,就是违法乱纪,也找出种种“理由”为之说情、开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明或暗地进行庇护。有的领导干部还私自插手、干预、暗示或授意组织、人事部门对自己的子女、亲属作不合理、不正当的安排使用。这这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恶劣影响,严重地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当前,在干部队伍中对这种不正之风有三种不同的态度:第一种是清白廉洁者。这占绝大多数,他们不谋私利,不拿原则做交易,不徇私情,坚决按党和国家的政策原则办事,但时时被裙带关系所困扰;第二种是随波逐流者。他们虽认为此风不可长,但又感到纠正困难,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乃至随大流持得过且过的态度;第三种是热衷于搞裙带关系者,这些人从“裙带关系网”中得到了好处,总怕“网”破“带”断,“树倒猢孙散”,危及自身。我们应当旗帜鲜明地支持第一种,教育第二种,反对第三种。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有些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这三种人有无可奈何的情绪,感到束手无策,有的领导人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也往往是看关系行事,不讲党性原则,甚至也掉入“裙带关系网”中而不能自拔。

    唐•李世民《赠萧瑀》中说: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知义,智者必怀仁。笔者建议,凡有此类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摸清情况,采取坚决有力的组织措施,实行干部回避和异地交流制度,并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同时,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他们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增强组织纪律性,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做大公无私、为政清廉的人民公仆。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原则,如实反映情况,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情况,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一切违反党的原则,破坏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搞裙带关系的人,该批评的批评,该调离的调离,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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