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举全省之力 实施海洋发展战略
2013-06-18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这一战略部署不仅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捍卫国家海洋权益,而且在拓展国家利益方面也有利于进行全面筹划、总体安排和战略构想。因此海洋强国目标的确定,对我国的繁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这一宏伟的战略目标添砖加瓦、出谋划策。现就江苏省实施海洋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一、我省海洋开发概况与优势

江苏沿海地区南连长三角经济圈核心,北接环渤海经济圈外缘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具有独特区位优势。海洋资源丰富,综合指数位居全国第4位,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江苏标准海岸线长953.9公里,近海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沿海有基岩海岛13座岩礁11座中部近岸浅海区分布有南北长约200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的黄海辐射沙脊群。海洋动力地貌条件独特,滩涂资源丰富,堤外滩涂面积792.5万亩,是我省重要的也是最大的后备土地资源。

江苏海域地跨暖温带和北亚热带,水温适中,长江等众多入海河流输送大量营养物质入海,生物生产自然条件较好近岸海域浮游动植物种类繁多其中,浮游动物136种,浮游植物197种。拥有海州湾渔场、吕四渔场、长江口渔场和大沙渔场等,鱼类150种,贝类87种,海藻84种,文蛤等5种优势种生物量14.5×104吨。

近年来,由于淤泥质海岸和辐射沙洲内缘等复杂条件下建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江苏潜在港口资源更加丰富。目前条件较好的海港港址有14处,其中,可建设10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区5处,可建5—10万吨级泊位的港区至少2处

江苏沿海面向南黄海, 地势平坦, 风功率密度较大,沿海岸地区年风功率密度可达100瓦/平方米以上,部分地区可达150瓦/平方米,近海大部分海域风功率密度超过350瓦/平方米,而强台风出现频率较小,适合建设大规模海上风电场;在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中,江苏沿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是国家建设的第一个海上风电基地。潮汐能以辐射沙脊群中部海域和长江口北支最为丰富。波浪能以废黄河、射阳河口和弶港以东约200公里外海最为丰富。此外,位于盐城市南部大陆架的南黄海新生代含油气沉积盆地,面积达10万平方公里,估计其储油量超过10亿吨,是潜在的石油基地。磷、锰、铀、镁和海盐等多种矿藏,也有待进一步勘探和开采。

江苏沿海拥有基岩海岸、沙滩海岸、淤泥质海岸、基岩海岛亚洲大陆边缘最大的海岸湿地,以及独特的辐射状沙洲有丹顶鹤、麋鹿2个国家级珍稀动物自然保护区和蛎岈山牡蛎礁、海州湾海湾生态与自然遗迹2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有花果山、狼山、范公堤等自然景观及新四军纪念馆、盐文化博物馆等人文景观。海洋旅游文化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二、我省海洋开发的难点与问题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国民对海洋资源的需求也大幅度提高,我国渔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突出。

1、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减少。

江苏沿海长期以来的围垦,海滩挖砂、取土和开采贝壳堤,以及大量修筑挡潮工程等一系列的人为影响,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如海岸小湿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海岸侵蚀发展,海洋灾害加剧等。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沿海工农业的发展,工业废水、农药和虾池废水大量排向海洋,使近岸水质和底质污染日趋加重,许多入海河流口的枯水期水质已降至四级,夏秋季近海赤潮发生次数逐年增加,给水资源及养殖业带来很大影响。本省海域历史上盛产黄鱼、鲳鱼、带鱼等经济鱼类资源已大幅减少,日渐枯竭。今后,随着沿海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大,倘若不能同步采取保护措施,海洋资源衰退和环境恶化问题将更为严重。

2、开发利用方式粗放,渔业发展整体素质不高。

长期以来,渔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技术创新滞后,重捕捞、轻管养,重经济效益、轻生态环境,是造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渔业发展素质不高的因素之一。目前,我省对水产苗种、病害防治、渔港建设、渔政执法等渔业支撑体系的基础设施投入加大,但从改善渔业经济发展软、硬环境方面的需求上看仍显不足,特别是科研技术的转化、普及、推广等依然薄弱滞后,致使渔业支撑体系的社会化服务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另外,目前虽已初步奠定了渔业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但存在着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市场管理不规范,缺少对过剩生产能力和低级生产能力的淘汰机制和促进生产竞争力提高的机制等突出问题。

3、产业结构趋同,海洋经济总体规模偏小。

目前,江苏海洋经济除造船和风能产业稍具优势以外,其他产业大多趋同,没有特色,缺乏竞争能力。另外,根据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江苏省海洋总产值29.27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2.2%,占全国海洋总产值362.03亿元的6.7%,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区)中位居第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十年后,到2009年,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提高到2717.4亿元,较1990年增长93倍,但仅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9%,只提高了3.6倍。在全国排位仍居第6,且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由上可见,江苏省的海洋经济发展显然没能与全省经济发展同步,与全国经济大省、科技强省的地位亦不相符。

4、布局不合理,陆海统筹发展机制有待完善。

主要表现在:①远、深海开发投入不足,利用有限。②近、浅海水养殖项目传统、品种单一,北边不如山东、辽宁;南边不及浙江、福建、广东。目前,海洋新兴产业所占比重尚不足20%。③海港港区开发、投入力度不大,速度不快,海港货物吞吐量仅占全省港口吞吐量的16.7%。④科研成果转化较慢,缺乏驱动力,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长期俳徊在10%以下,陆海统筹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助推我省海洋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1、提高海洋意识,加强海洋管理。

21世纪被称为“海洋世纪”,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对繁荣我省经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海洋开发获得最佳效益,使海洋产业逐步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必须努力提高全民的海洋意识,尤其是要各级领导充分认识海洋开发对拓宽人类生存空间,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的重要性。目前江苏海洋开发因分散管理有很大的局限性,应尽快建立起由省政府组建的海洋综合统一管理机构,从体制、组织和装备上抓紧建设,以适应复杂而繁重的海洋开发任务的需要。

2、提高海洋科技水平,转变海洋开发利用方式。

海洋产业属高新技术范畴,加强海洋科技工作是提高海洋开发水平的必要条件和关键条件之一。本省海洋科技工作应大力加强海洋适用新技术的研究,包括发展海水利用、海洋能、海洋农牧化、海洋遥测等方面的高新技术。特别要在针对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方向和战略重点、高含砂量水域浅海养殖技术、辐射沙洲演变趋势及利用途径,以及海岸侵蚀规律及防治措施等方面的研究上下功夫。与此同时,还需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做好海洋科技的普及推广工作。

要转变过去传统单一的开发利用方式,由渔业自然资源支撑渔业经济发展的单一目标,向以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安全(渔业产品供应)、环境安全(水域富营养化与污染)、国际安全(海洋主权维护)的多目标转变;由以我国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供给为主,向发展远洋渔业和购买渔业转变;由粗放式开发利用资源方式,向精细化集约节约利用方式转变。

3、增加海洋发展资金,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鉴于海洋开发一次投入较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和风险性较大的特点,建议由国家和省政府设立重点开发项目,负责筹集项目开发的资金,并采取投资竞标的方式市场化运作;同时采取多种优惠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开发,助推那些开发前景好、潜力大的海洋经济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尽早见效。

4、健全海洋法规体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海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江苏省海岛保护条例》、《江苏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苏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办法》、《江苏省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苏省海洋工程环保设施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评估和海洋建筑物登记制度,研究出台《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条例》,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管理、海域有偿使用“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用海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及用海申报、环境评价和审批制度规范各类产业用海,实施动态跟踪与监测,提高资源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

加快建设海洋执法维权基地,提高海洋执法装备水平,适应海上执法维权需要。建立健全海上执法协调机制、海上执法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制度,增强对海上综合案件的处置能力。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用海、污染海洋、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行为。

周爱芹 秦雪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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