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促进会淮安市委员会(简称民进淮安市委)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民进淮安市委本级。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民进市委将团结率领全市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民进十二大精神,坚持“为执政党助力,为国家尽责,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开创淮安民进工作新局面。
1、加强学习,不断深化思想建设
要把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组织要引导广大会员深刻领会中共十九大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积极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推进“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取得新成效。以周恩来诞辰12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民进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弘扬传承,通过深入基层和利用网络工具,充分了解把握会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骨干会员培训班、会员轮训等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教育载体,更加突出对会员思想特征的把握,立足会史研究、参政党理论研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民进十二大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修正案)》,我市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认真学习会章、遵守会章、贯彻会章、维护会章,更好地发挥会章对民进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强化会史理论研究。参加民进中央、民进省委组织的理论研究和会史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民进优良传统、人物史料的挖掘和整理,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会员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
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完善媒体对接机制,加强与主流统战媒体杂志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上下级、同级民进组织的沟通联系。强化《淮安民进》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效能。
2、强化管理,不断推进组织建设
立足新时代新方位,不忘合作初心,牢记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引导广大会员自觉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
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作用。以党为师,从严治会,全面提高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完善市委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市委委员、支部负责人培训。
指导和支持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结构,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指导,激发组织活力,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心和推动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和促进基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切实推动基层组织建设。
稳步做好组织发展。严格执行组织发展规程,扎实推进组织发展工作。立足主界别,关注新群体,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灵活的方式吸引人才,为我会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奠定基础。
培养高层次后备干部。关注高校和科研机构会员、非公经济会员、新阶层会员等群体,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适时举办骨干会员培训班,并积极推荐基层负责人参加统战系统和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切实提高后备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3、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参政议政层次
充分发挥界别优势,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建睿智之言,谋务实之策。
深入开展重点专题调研。发挥我会界别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聚焦“十三五”规划实施,找准切入点,推进教育、文化、生态等方面的调研,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作出新贡献。
充实参政议政人才队伍。注重在新会员中发掘参政议政人才,不断充实参政议政队伍。加强对骨干会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注重借力会外专家资源,共同参与我会重点课题调研,建诤言,献良策。
加强参政议政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会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履职考核机制。探索与政府部门联合调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注重提升信息质量,增强社会舆情和民众意愿的辨析能力,以提高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用率。
4、发挥优势,不断打造社会服务亮点
完善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持续推进服务精准化,进一步发挥我会在实现“两大目标”过程中的助推作用。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继续发挥专家工作站作用,为富民兴企献计出力,助推淮安科学跨越发展。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开展扶贫帮困和三进三帮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打造社会服务亮点。秉承民进市委传统,发挥主界别优势,进一步扩大教育帮扶的广度和深度。整合会内外资源,继续推进“国学双进”、“新生命教育”活动在更大范围开展。继续参与民进中央、民进省委主导的社会服务品牌活动,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
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进一步激发教育、文化、经济、法律、医卫等界别会员的活力,搭建便于会员广泛参与的平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支持各基层组织以及开明书画院、企业家联谊会等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会服务活动,加强横向、纵向联动。
5、结合实际,扎实做好“2018年度十件实事”
一是推进骨干会员轮训;二是新建两个淮安民进“会员之家”;三是打造“国学双进”等文化服务新品牌;四是打造“民进专家服务团”;五是办好骨干会员、新会员培训班;六是组织各基层组织继续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努力前进”专题教育活动;七是围绕中共市委民主协商主题,组织会内外专家,扎实开展课题调研;八是建立完善会员退出机制;九是加快“淮安民进虚拟机关”建设;十是完善会内各级政协委员的活动机制,构建民主党派监督与社会监督联动体系。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68.2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2.17 万元,增长 15.18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68.2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68.2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68.2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2.17 万元,增长 15.18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3.转移性资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4.债务资金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二)支出预算总计 168.2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8.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万元,增长 15.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2.住房保障(类)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0.58 万元,增长 6.49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房贴政策性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14.2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17万元,增长 31.2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 万元,减少 8.47 %。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68.2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8.26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未纳入预算的非税资金 0 万元,占 0 %;
转移性收入 0 万元,占 0 %;
债务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68.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4.26 万元,占 67.91 %;
项目支出 54 万元,占 32.0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8.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2.17 万元,增长 15.18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68.2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2.17万元,增长 15.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04.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59 万元,增长 34.02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 万元,减少 91.52 %。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8万元,增长6.49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14.2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1.5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68.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7 万元,增长15.18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政策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14.2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1.5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2.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90.90 %,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万元,减少95.55%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减少。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5.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0万元,增加1.92 %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费用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进淮安市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2.67万元,比上年增加 4.66 万元,增长 58.17 %。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上年不同,车改补贴放入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无变化。支出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民进.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