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征集基层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典型案例通知
2015-09-11

民进各省辖市委、省直工委:

自2013年民进中央部署在全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全省各级组织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统一思想认识,传承政治薪火,继承优良传统,巩固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一批争创“五有”支部的先进典型,基层组织活力明显增强。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流基层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推动该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取得实效,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基层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典型案例,编辑出版《民进是我家——基层组织活动案例汇编三》,并从中向民进中央选送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范围和时间

    在民进全省基层组织中征集自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来自主设计并组织的活动案例。

二、征集案例的内容和形式

基层组织活动案例应富有本基层组织特色,结合上级组织年度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突出“讲会史、话传统、学先进、迎会庆”这个主题,重点围绕以下环节:

1.庆祝民进成立70周年,开展学习会史、会章,弘扬民进优良传统的主题活动和民进中央网站上开展的民进会史会章网上学习问答活动

2.结合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建一言献一策”主题活动。

3.开展“我身边的先进”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身边会员和基层组织的先进事迹,传递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能量。

4.从实际出发,体现会员广泛参与,有内容、有成效、有影响的其它活动。

三、认真做好案例的组织报送工作

1.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委、省直工委机关专职领导要做好案例的审阅把关,选送的案例要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典型代表性,对其他基层组织具有借鉴意义。

2.省委组织会内领导、专家对各地报送案例进行评审、筛选、录用,并提出推荐到全国优秀案例的名单。

3.案例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 

(1)案例材料力求活泼生动,具有可读性,语言精炼,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章标题用黑体小二号字体,正文部分用仿宋三号字体,如有照片,亦可附上1-2张。

(2)案例数目不限。

(3报送时间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文稿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省委组织处邮箱:jszuzhichu@163.com。

 

联系人:虞霄;联系电话:025-83167355

 

 

民进江苏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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